leyu体育,宁夏公布8起流通领域燃气具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燃气具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流通领域燃气具及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6月4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中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产品质量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进行公布,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部分型号是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同时待销售的型号为JZT-Q318G(12T)家用燃气灶具,经抽检热负荷值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2023年11月13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不符合保障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家用燃气灶具1台,没收违法所得3325元,罚款14340元。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已销售的带有可调节出口压力旋钮结构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为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2023年11月20日,leyu·乐鱼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58元,罚款12060元的行政处罚。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已销售的可调节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为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2024年3月11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50元,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宁夏滔博新型燃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轻质白油案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委托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轻质白油(规格型号:W1-60)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上述产品所检项目中馏程(终馏点)项目不符合相关执行标准,为不合格产品。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抽检结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批次轻质白油当事人已全部售出。2024年3月21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9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50元,罚款19750元的行政处罚。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待售的型号分别为JZT-A、JZT-B02、JZT-A(双头)的3台家用燃气灶具,执行的国家标准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已废止,为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要求的产品;在当事人待售的90台家用燃气灶具中,执法人员对其中型号为JZT-B02(单头)、JZY-A(双头)、JZY-HA38、JZY-HA39的4批次家用燃气灶具进行抽检,经检测,以上4批次产品的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项目均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2023年10月31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灶具93台,罚款39488元。
案例六灵武市劳动就业液化气供应站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并销售不合格燃气连接用金属软管案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批号为2023-07-29、生产厂家为诸暨力柯有限公司的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软管和批号为2023-07、生产厂家为河北冀商燃气具有限公司的燃气连接用金属软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2批次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软管结构与尺寸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CJ/T490-2016《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管》的要求,为不合格产品;同时leyu体育,经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落实自查要求,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后经复查,当事人仍未改正。 2023年10月31日,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40元,罚款27920元的行政处罚。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委托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佳宾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经检验,该批次调压器气密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项目不符合GB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要求,为不合格产品;同时经现场检查发现,其店内销售的商品均未明码标价。2024年5月9日,leyu·乐鱼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不合格调压器17个、没收违法所得18元、罚款合计146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贺兰县金贵镇桔子华源五金电器经销部销售不符合保障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案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3批次家用燃气灶具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其中型号分别为JZY-HA39、JZY-L352的2批次产品热负荷项目均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要求,为不合格产品。2024年2月28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0元、罚款1920元的行政处罚。(宁夏日报记者智慧)